短期公司债券
“期限不超过 1 年,仅用于偿还一年内到期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的短债品种”
短期公司债券是上交所指引明确的专项品种之一,期限上限为 1 年,资金用途有明确正负面清单。实行余额管理(待偿余额不超过注册规模),AAA 主体且无次级条款的可作质押式回购券种。
- 公开发行准入(满足其一):①优化审核优质企业 ②近两年信披评价均为 A 的上市公司 ③综合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 ④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形
- 非公开发行准入(满足其一):①行业龙头/金融机构 ②市场认可度高的发行人 ③已上市未被风险警示/退市的发行人 ④近 2 年发过短期债务融资工具且无违约
- 资金用途正面清单:仅限偿还一年内到期债务、补充流动资金
- 资金用途负面清单:不得用于长期投资需求(股权投资、项目建设等)
- 余额管理制,注册有效期内自主确定发行期数和规模
- 后续发行简化披露:可大幅简化基本情况、财务信息等章节,索引首次募集说明书
- AAA 主体且无次级条款的,可作质押式回购质押券种
· 资质优良、需要短期资金周转的大型企业
· 龙头企业、金融机构、综合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
· 近两年信披评价均为 A 的上市公司
- ·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》第二章
补充流动资金的需在募集说明书中详细匡算缺口并提供测算依据,并披露资金运营内控制度和应急预案
“具体口径以最新监管文件和上交所窗口指导为准。本工具不构成投资、承销或法律意见, 发行前请咨询主承销商和律师。”